法律问答

公司中午组织聚餐,当天下午放假。到家后人过世了,医院死亡证明写明心脏猝死!公司有责任吗?公司要支付什么赔偿?

2019-02-28 23:55: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本身体质异于常人或者病情在目前的科学范围内还没有解决办法而造成不良后果。医疗意外和医疗事故罪都可能造车玩那个病人死亡或者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失,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医生主观上是否有失误。
    如果病患死亡时因为医生的主观原因造成的,那么构成医疗事故罪。如果是因为义务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如上述后果是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
    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
  • 死亡证明(即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者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者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死亡证明填写说明:  甲、本证明应于死亡发生后即由医院(诊所)之医师或由行政、司法等机关之相验人员依式填列。  乙、如属行政或司法相验者?栏以下之证明改由该等机关及相验人员负责签名盖章。  丙、填写数字请一律以中文大写为之,以符规定(尤其出生年月日及死亡年月日)。  丁、填写时请注意各栏间之关系。戊、本证明书之各栏填写方式如下:  
    (一)、栏填写死亡者之姓名。  
    (二)、栏填写死亡者之性别,如为男即在后之□内加√,余类推。  
    (三)、栏填写死亡者之国民身分证之统一号码。  
    (四)、栏填记死亡者之户籍所在地之详细地址。  
    (五)、栏填记死亡者出生之年月日并就??两栏计算出满若干岁填于最后()内。  
    (六)、栏填记死亡者之死亡详细时间。  
    (七)、栏填记死亡者死亡之详细地点及在何场所死亡,如为医院即在后之□内加√,余类推。  
    (八)、栏填记死亡者死亡之种类,如病死或自然死即在后之□内加√,余类推。  
    (九)、栏填记死亡者之详细工作情形栏填写在何处(如某机关、学校、公司行号、工厂、田园、林地…等名称)并填出办理何种行业(如税务、卫生、行政、买卖商品、种植稻麦制造机械…等)填写何种工作及职务(如业务经理、科长、打字员、会计员、售货员、打铁工、纺织机械操作工…等)之详细名称。
    (十)、栏填记死亡者之婚姻状况,如为未婚者即在后之□内加√,余类推。  
    (十一)、请参阅1975年审订之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表所订详细分类表(医师用)填列死亡原因。并请注意病因发生之先后关系及发病至死亡之概略期间如伤害致死者请填写其引起伤害之外因。
  •   以医院违反医疗服务合同为由追究其违约责任,根据2003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因此,尽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均认为“不属医疗事故”,但仍应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判令医院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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