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有一朋友借我45000元,至今未还,找他要他就说在在想办法或者明天还。有他打的借条,借条上有他的手印和签名还有身份证号,借条上写如未能按时还钱则按借款金额的百分之三按日支付违约金,从还款日到期开始计算。请问我要起诉的话这个借条有法律效应吗?还有就是在网上看到说违约金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是真的吗,那我的这个借条从还款日至今已有半个月了,都超过百分之三十了,超出的有效吗??

2019-03-01 05:18: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款还钱的诉讼时效属于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追讨债务怎么打官司:
    1、首先确保你的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看看借款是什么时候发生的,还款日期是什么时候。法律规定是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如果你在这两年内没有起诉,也没有催款,就过了诉讼时效了,打官司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2、准备好证据: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
    3、写诉状:网上有格式的,一般就是写明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如果有条件,可以先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查到有价值的财产,可以诉前保全,这样就有保障了;
    5、将诉状和证据递交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
    6、法院受理、立案后,你先预交案件受理费,等待开庭审理;
    7、如果法院判决你胜诉了,你们双方都不上诉,则判决生效;
    8、如果对方不在判决书确定的期限还款,你可以在1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即使欠条上没有写逾期未还款的滞纳金或违约金的,则在出借人要求还款之后对方不还款的,则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可以主张利息。法律规定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九、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 借条只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书面材料,其上不要求出具借条的债务人按手印,只要债务身是合法的、借条上有债务人的亲笔签名、有所借的款项的金额、用途、还款期限、借条出具日期即可。对于到期债务,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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