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诉一经受理案件即进入第二审程序,被诉行政机关不得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如何理解?

2019-03-01 05: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复议的受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机构是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
    二是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期限是五个工作日。
    三是审查的内容
    四是审查后的处理。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决定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依据法律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五是对行政复议机关不受理或不答复行政复议申请的救济手段。
    六是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对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影响。
  •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对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分对行政诉讼的实践有重大意义,它不仅关系到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范围与幅度,也涉及到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如果不服从,该行为可以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具体行政行为是外部性处理,具体行政行为不包括行政机构内部之间的行政关系。行政复议,是上级机关B,对下级机关A的行政处罚的复议,其对象是下级机关A所做出的行政处罚,而并非特定公民、法人等的权利义务,因此不能视为具体行政行为。
  •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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