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商品房本月底交房,开发商书面通知交房时需要交纳水电初装费1200 ,购房合同未注明由谁交纳 ,我是否需要交纳这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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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盘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3.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
一、二条所列条件。没有取得"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若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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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新政下怎么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合同
是否属于合法建筑
查看对照自己的房屋建筑是否有产权证书,是否能对抗第三者的主张;若没有法定的产权证书的话,是否有规划建设许可证?是否有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土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否有买卖合同?等等,并抓紧时间补办产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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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一般是不用劳动合同的,基本是单位出了收入证明就可以了,除非你的收入证明有问题,那银行方面估计会真的去核实。只有要购房合同以及收入证明即可,要劳动合同估计也就是验证你是不是有工作有没有还款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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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规出售商品房的行为有哪些
1、未按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2、未按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
3、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4、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的;
5、分割拆零销售商品房住宅的;
6、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7、未按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管理办法》的;
8、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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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