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爷爷临终前立遗嘱将我大伯住的房子分给了我父亲,房子是公户,没房产证,但是有大伯的户口。已经过去好几年了,现在我大伯不承认那房子是我父亲的。我该怎么办,可以起诉吗?遗嘱没有公正,但是亲戚都可以作证,并且当时都是认可的。

2019-03-01 11:47: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民依照《继承法》规定立遗嘱,处分的是私有的个人财产,而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其房产所有权是公有或他人的,如公租房,房子使用人不能立遗嘱处分该房产。《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1,房屋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母亲有一半份额。母亲去世后,没有遗产的情况下,房屋发生法定继承,应当由母亲的父母(如果健在)、父亲和母亲所有的子女平均继承。2,父亲在婚后,原来的房屋属于他的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父亲去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发生法定继承,由父亲的父母(如果健在)、继母和父亲所有的子女平均继承。3,继母的子女与父亲没有事实抚养关系,没有继承权。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 你好,立遗嘱需要不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其中公正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  最可靠的证据。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  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五)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 遗嘱在法理上是一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通俗地讲,就是法律对遗嘱的形式有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公民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要求设立遗嘱,遗嘱才合法有效。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形式遗嘱和口头遗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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