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老人的儿子不在了,女儿是老人第一赡养人,孙子是否可以不赡养老人

2019-03-01 15:24: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都有赡养自己父母的法律义务。如果有人不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是可以随时起诉该子女的,这个自然包括女儿,也包括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只是不赡养的话构成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赡养老人判几年!一般会判决子女每个月付给老人多少钱的赡养费,而且 要尽到做子女的义务等等。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的行为导致老人的身体状况或者其他方面出现严重情况的,还可能会构成遗弃罪,这是刑事犯罪,子女是要承担相应的刑罚的。
  • 当事人有能力赡养需要帮助的老人而拒不尽此义务的,老人及其亲属可到法院起诉追索赡养费。有能力赡养,拒不赡养要受到道德谴责,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若有严重遗弃或虐待行为且后果严重的,可涉嫌遗弃罪过虐待罪,会被追究刑责而判刑入狱的。
  • 一般会判决子女每个月付给老人多少钱的赡养费,而且 要尽到做子女的义务等等。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的行为导致老人的身体状况或者其他方面出现严重情况的,还可能会构成遗弃罪,这是刑事犯罪,子女是要承担相应的刑罚的。
    第一,根据民事诉讼法,追索赡养费的被告属于必须到听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第二,依法判决其履行赡养义务,第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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