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我三万,有借条,到期不还赖账,他名下有车,能不能保全

2019-03-02 01:21: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
    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而该拒绝又是在行使抗辩权,例如,债权人未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或者债务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那么,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诉讼时效期间不起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3条规定:公司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第124条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所以债权人可向法院主张从借款次月一日至还款之日的银行同类贷款利率
  • 朋友借款借条到期还不了,最好是写还款计划,这样对债权人有利。借条到期后,对方如果还不了钱的,那从到期日的第二天开始,借条就计算诉讼时效了,在二年内,债权人如果不起诉,过期后,法院就不再提供强制保护。
    借条到期后,对方还不款的,可以重新签订新的还款协议。这个协议的日期必须是现在的,那二年的诉讼时效就从现在重新开始计算,否则按老的借条日期计算。重新签订协议时,可以就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必要的说明,如:写明原借条约定何时还款,因何原因双方又重新订立新的还款协议的,原则上说的越清楚越好,这样对债权人越有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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