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6处理不当得利债务的原则是(BCD)。A.善意受益人不负责返还B.善意受益人只负责返还现有权益C.恶意受益人应对返还负全部责任D.如果原物丢失,但财产价值仍然存在,善意受益人仍应负责返还[分析]根据民法原则和中国法律,在不当得利债务中,善意受益人仅负责返还现有利益;原物灭失,财产价值仍然存在的,善意受益人仍应当承担返还责任,恶意受益人应当承担全部返还责任。我的问题是:为什么真正的受益人要对现有利益的返还负责?当原物灭失,但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时,善意受益人为什么还要承担返还责任?“现有利益”是什么意思?“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是什么意思?

2021-11-28 22:08: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当得利和善意取得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不当得利不适用善意取得。不当得利是指行为人取得他人的财物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使他人受损的事实。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擅自处分财产权于第三人,如第三人在有偿取得该财产权时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权
  • 拾得遗失物不是善意占有,而是恶意占有。善意占有必须是买了一个无处分权人出卖的物,或者支付对价取得了一个无处分权人转移的债权。必须支付对价
  • 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恶意受益人负担较善意受益人严厉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当初所受利益的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