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买卖合同,因房产本人病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需要赔偿违约金吗?买方已付定金

2019-03-02 07:05: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买卖合同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指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情况,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更高额的违约金,这其实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违约方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1)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可以解除合同。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以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 当事人在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时可以解除合同。
    (4)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如果没有上述情形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 二手房违约赔偿责任,,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二手房违约赔偿责任  对于确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二手房买卖上家违约怎么赔偿?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  
    (一)双方协商确定的,按照约定进行;  
    (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  
    1、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2、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守约方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能预见的因房屋价值涨跌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双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  
    二、二手房买方应注意什么  
    1、要看二手房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和可靠,审查该房的“两证”相关文件,没有两证的房屋,不得买卖。  
    2、要看房屋是否为共有财产,如为共有,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根据规定,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主体共有的,应当审查(提交)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同意。  
    3、二手房交易前,买方应当查看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有没有国家和南昌市行政机关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查封。  
    4、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情况。若有抵押应当取得出卖人已经通知抵权人的书面证据,或者取得抵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证明。  
    5、要看所购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因为按照房改的有关规定,城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在购房后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之后,如果出售房屋,原产权单位也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购买的是这样的房屋,就有可能出现问题。  
    6、要看所购二手房的建筑面积是否准确无误,因为有时会出现所售房屋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上注明的面积不符的现象,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产权证注明的为准。  
    7、应考察房屋的质量、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
  • 您好。
    1、业主已经属于违约,违约金与双倍返还定金只能二选一,建议您选择要求业主返还双倍定金。
    2、解除合同的文件建议您不要签,否则很可能视为您自愿与业主解除买卖合同,就不能追究业主违约责任了。
    3、建议您书面函告业主,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业主仍拒绝的,就可直接起诉业主,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双倍定金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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