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楼道水表箱处水管破了,我家里被水淹了,新装修的房子还没走入住,所有门框.门床都泡坏了,壁纸也不同程度烧起来了,物业本来说给处理的,然后又说要看看是不开发商的责任,后来说给赔偿,可是现在又不给赔偿,说要用地下室抵用券抵消赔偿款,多次催促无果,我想要走法律程序,这种情况我给怎么处理?是告物业还是开发商?如果起诉法院会给解决吗?起诉的费用高不高?会不会超过赔偿款?房子没有得到处理之前可以住人吗?如果住人会对赔偿有影响吗?起诉到解决程序会很麻烦吗?一般多长时间能处理完?处理结果以后如果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