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一家商店,房东不知道。现在经营的转租给我了。我支付了35000元的转让费。结果,我说没有转让费。我想回去。可以吗?转让费受法律保护吗?

2021-12-02 03:2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铺租金是承租者给房东的租赁费用,而商铺转让费则是承租者给上一个经营者的额外费用,这笔钱并没有落到真正房东手里。因此,追根溯源,第一个商铺承租者是直接问真正房东租赁的,只要付出租金,是没有商铺转让费的
  •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尚未明确规定不能收取转让费,所以收取转让费是业主与承租者的私人约定,属于“你情我愿”。但是,收取转让费的前提应当是转让合法
  • 店铺被房主收回,如果当事人不存在违约的情形,房客不能要求补偿转让费。《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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