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妹妹和男友未结婚有了个孩子,出身证明上孩子跟着妹妹性,我妹妹才18岁,为了不想影响他前途,想让孩子上我的户口,可是我也没有结婚,孩子能上我户口吗

2019-03-02 22:57: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这是一个连贯的过程。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2)去民政局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然后让工作人员出具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再离婚。
      结婚证的事简单,但是离婚就很麻烦了。涉及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抚养费的给付,若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还有相关举证的问题等等。
  • 小孩上户口要哪些手续?一. 申办此类户口所需的基本证明资料
    1. 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出生医学证明书》(第二联限本市医院出生婴儿);
    3.《收养登记书》及《收养登记证》(复印件)上并加盖本市、区(县)民政局收养登记专用章(钢印);(指收养儿)
    4.《结婚证》;
    5.《计划外生育申报出生证登记证明》;(指第二胎及以上)
    备注:随父报户口、须出具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二. 办理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当场办理。
  • 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
    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
    收集哪些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 18岁还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你所说的结婚是去婚姻登记处登记了吗?如果没有那你们这只是同居关系而已,没有结婚,也就不存在办理离婚的问题;双方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不需要办理特定的手续;如果有小孩,可以协商小孩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一方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一般是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协商不成,可以就此问题向法院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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