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女朋友之前和别人有个孩子,现在想和我登记结婚,这个孩子能上户口吗

2019-04-06 12:16: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结婚登记
    (1)登记的机关 :1994年发布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了办理婚姻登记的办法。《条例》第5条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 、不设区的市;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婚姻登记的管辖范围,原则上与户籍管理范围相适应。
    (2)登记的程序: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非婚生子女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因此应当根据国务院和各个地方的法规规定办理登记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并且缴纳社会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亲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户口登记。
    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户口登记。
  • 涉外婚姻办理时需要的证件如下:
    中国公民:

    (1)身份证和户口簿;

    (2)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再婚须另持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外国人:

    ⑴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⑵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⑷外国人和外籍华人所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期限从公证之日起三个月有效;经我使、领馆认证后来我国办理婚姻登记的期限,从认证之日起半年有效(本规定也适用于华侨)。

    外国侨民:

    ⑴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

    ⑵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⑶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 没结婚登记,出生后孩子上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没结婚登记,出生后孩子怎么上户口。
      没有结婚登记生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如果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因为非婚生子女并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因此应当根据国务院和各个地方的法规规定来办理登记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并且缴纳社会抚养费。
      另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因此非婚生子女在完成相应的手续,上完户口后,就可以享受和婚生子同样的权利,成为社会真正的一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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