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卖啦土地证还在我手里,也没有过户,现在拆迁啦我能的到补偿吗

2019-03-03 11:19: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个人私有的房屋的,拆迁单位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依据新拆迁条例的规定,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
    如果你是该私有房屋的合法产权人,你就有获得相应合理补偿的权利。
  • 这就是房屋不过户的风险,应当谨慎处理,否则你将财产受损失。
    从法律上讲,房屋不过户房子仍然是原来房主的,补偿拆迁补偿只能支付给房主。你现在只能让原来的房主配合,把拆迁款拿到手。
    包括拆迁协议都是拆迁人与原房主签订,赔偿款也是支付给原来的房主,然后让他再给你,如果原房主变卦你就没有办法了。
  •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
    1、房产证还在别人名下,未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的,你可以向卖给你房子的人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是一律无偿拆除的。《城市规划法》实施之前的无证房屋如何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所以各地情况也不完全相同。如果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又无产权证的话则一般是可以获得适当补偿的,但和合法产权的补偿相比要低得多,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
  • 房子拆迁补偿的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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