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准备办理集体户口,我想问下如果迁过去想改名字好不好改阿

2019-03-03 11:5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 1,带上当事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原始的户口本)、现在的户口本、身份证;  
    2、如果属于未成年人的,应由监护人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含监护人及未成年人在内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  
    3、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说明实际情况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需要当事人符合当地的人才引进(或者积分入户)政策,并且用人单位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才能迁入用人单位落户。《青岛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青政发〔2014〕38号):
    三、控制城区落户申请在城区落户,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城区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地或工作地申请落户。
    四、放宽新区落户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在新区落户:
    (一)在新区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新区合法固定住所地或工作地申请落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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