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工伤八级,从住院到伤残鉴定二十三个月,需赔偿我多少合适

工伤索赔
2019-03-03 15:05: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51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204元=73979元。
  • 首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在康复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判定伤残等级,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获取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工伤职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11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