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未成年断绝父子关系,父亲还将继续给予抚养费成年吗?

2019-03-04 07:46: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子女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如父母离婚等,是不能结束的,但是,如果依照法律程序或法律规定,父母子女的关系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解除的。

    1、子女被他人收养,则父母子女的关系依法消除。

    《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据此,将子女送养他人后,生父母便不再对该子女负抚养教育的义务,该子女成人独立后,对自己的生父母也不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同样,生子女与亲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同胞兄弟姐妹之间也没有了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未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自动恢复,与其他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恢复。

    2、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是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结婚而形成的,因此,也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离婚而解除。
  •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标准规定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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