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高噪音环境下工作1年半,现在发现右耳听不见了,在入公司之前,做过电测听的体检,合格,现在我怎么进行职业病鉴定,个人在不通知公司的情况下可以做鉴定吗?

2018-07-26 15:38: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
    一、
    二、
    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 职业病鉴定流程: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协商鉴定缴费事宜→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  
    一、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二、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四)其他有关资料。  
    三、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四、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五、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  
    六、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噪音性耳聋,因为听力损失程度不同,可以评定不同的伤残等级,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功能丧失程度进行综合的评定,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等。

    工伤认定并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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