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伤残鉴定结果,眼眶粉碎骨折10级,面部疤痕影响美容10级,右眼失明8级,,赔偿应按40%计算,

2018-07-26 15:4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骨折不一定都算轻伤,其部位不同轻伤的标准也不同,是否达到轻伤承担,应当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法医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决定伤残等级的依据。
  • 伤者职工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伤残等级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因为伤者的伤疤在手臂上,所以通常是无法达到鉴定标准的,参见《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具体以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为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5.10十级
    5.
    10.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
    10.2十级条款系列凡符合
    5.
    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3)全身瘢痕面积

  • 1、不知你所述是交通事故还是工伤事故,若是交通事故,则评残较严格,应只能评九级伤残;
    2、若是工伤,则至少能评八级伤残;
    3、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
    4、工伤的赔偿项目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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