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农村有人,户口落在域里],老家房子卖给我可以吗?

2019-03-05 13:37: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由此可知,该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而房屋是固定于土地的地上物,房屋的流转势必会造成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即使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果受让人为农村村民,只要出让人和受让人除买卖房屋占有的宅基地之外,没有其他宅基地,房屋买卖就不违反“一户一宅”原则,应当认定有效。如果受让人为城镇居民,其虽然不能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但是宅基地可以被征用为国有土地,只要受让人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即可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此前提下也不能认定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 农村的房屋分为两类:一种是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商品房一样买卖过户;另一种属于集体土地的房屋,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国家规定后才可以买卖过户。
  • 房子卖掉后,你和你的家人户口没有别处住房可以落户,就可以不要迁走,户口本不用变更,户籍处所仍然落在此房屋上。他人买到你的这处住房后,把户口迁到这处房子上,他带着以他(她)本人名字的房屋产权证在说明情况后,公安局户籍处会为他们另立户口本。
    并不影响你原来的户籍。另外考虑到孩子入学时学校可能要审验房产证购房日前等,你可以保留原房屋产权证一份(备用),到房管局挂失再补办一份用于卖出房屋时办理过户手续用。
    当然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时具有法律效力的产权证以你补办的为准了,原来那一份实际已经作废,只是应付孩子入学备用的。仅供参考,各地情况可能不太一样,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公安局户籍处,他们会详细解答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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