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海南琼海买了一栋小房子。我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说物业费是1.5元/平方米,但是我关房子的时候,我说物业费会涨到2.5元/平方米,我要签一份初步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上述物业服务费为2.5元/平方米。此外,还有电梯费和共用水电费0.55元/平方米。我不能不签署这份协议就关闭房子我想问律师,物业公司能为物业费定价吗?该房地产公司还表示,它已获得物价局的批准。这合理吗?物价局能给物业费定价吗?

2021-12-25 09:45: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别墅的物业费是根据当地的市场调节价来制定的,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一般来说,物业费是在前期房产公司与物业公司在市场调节价的基础上协商而来,在买房时购房者手中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都已经注明物业费的标准
  • 对于回迁房,如果存在物业管理的,具体的标准,应当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物业费。购买回迁房与购买商品房的手续是一样的。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
    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发票
  • 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就是当地政府机构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房管局(现在叫: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具体科室比如是房管局下辖的物业管理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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