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个月工资税后4500,而这个月税后工资2600,这样属于公司私自调动员工工资吗?而且加班费也没有发

2019-03-06 16:28: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
  • 1,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应为职工本人在本单位前十二个月的税前工资2,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主要从差旅费补贴,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通讯费,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票冲抵,大笔收入分次拿。合理避税是合法的。

    差旅费补贴(差旅费津贴200元、误餐补助200元。
    超过部分并计“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因出差产生的,不计税,标准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
    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
    通讯费: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负担的办公通讯费用,采取全额或限额实报实销的,暂按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标准,凭合法凭证,不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用以补贴及其他形式发放的,应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工资发要交税。
    发票冲抵 (为不实开支不建议)。
  • 关键看公司的调岗是否有充分合理性,是否对劳动条件做了不利于劳动者的变更。如果公司确因客观原因导致女职工原岗位已经有他人替代的,且调整后的岗位对劳动者没有明显不利且未降低工资标准的,应允许公司有用工自主权。
    法律依据:高院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调岗调薪的有关条件,当事人可按约定履行。如果劳动合同中虽有约定,但调整的条件和指向不明确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调整的合理性;若不能证明合理性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撤销用人单位的调整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