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公因为性格不合,我现在打算离婚,可是他不离,我们有两个女儿,他说就算离孩子也都归他,我想问如果我一定要离婚,怎么办?应该怎么争取孩子?

离婚
2019-03-06 18:38: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的方式有2种:
    1、协议离婚,但是需要你们双方对离婚意愿、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配等达成一致意见才可以的;
    2、如果协议不了,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了。向法院起诉是需要书写诉状、立案、开庭等等等。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就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如果没有子女当然不需要就子女抚养问题协议)协议好后,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如果协议不成,只能到法院去提起离婚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及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同时分配夫妻财产。现在你要做好以下工作:尽量收集证据证明你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同时收集夫妻感情破裂及财产的证据,这些很重要,以便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双方进行离婚时,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即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去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诉讼离婚则需要由起诉方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已经相关证据向被告所在地(包括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一般时间为三个月,第一次起诉法院如果法院不判决离婚就要6个月后才可再次起诉 一般会判决离婚。离婚时抚育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根据我国婚姻法来看,总的原则通常为: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
    2、10岁以上的小孩,会征求小孩的意见。两个小孩的情况下一般是一人一个,对方出轨家暴则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应当均分,共同债务也应当均分 。
  • 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带着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到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另一方需要带着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 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