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家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我父亲在20多年前就已经去世,但是房子是我哥哥盖得,但没有房产证,现在宅基地拆迁,补偿政策是按每证补偿房产3套和拆房子补助6万元,我们所有的子女都已不是村里的集体成员,我哥曾经是,但后来也脱离。

2018-07-26 22:19: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产权证(房产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有产权证可以对房屋拥有一定的处分权,没有产权证的有些权利得不到保。
    如果没有办理房地产权证,买房人即使交了房款,办了入住手续,但从法律意义讲,房子还是不属于买房者所有。
  • 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吗,  
    一、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拆迁赔偿的房地产,原则上按被拆房地产的性质进行登记发证。办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鉴证的拆迁赔偿协议书;  
    (4)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发展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二、申请人符合上述规定,应该提交的资料齐全的,准予办理;资料不全的,在资料齐全后予以办理。  
    三、拆迁赔偿房的登记价,一般按新建房的建筑成本登记;补交差价的,差价计入登记价。  
    四、拆迁赔偿房属于商品房地产的,发红皮《房地产证》,可以转让;不属于商品房的,发绿皮《房地产证》,不能转让。
  • 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经批准新划宅基地后原有的宅基地;

    (三)户口已迁出本村且已不居住的宅基地;

    (四)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其他应当收回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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