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几个月,没领结婚证。2人在不同的城市上班 。女方想分手,要赔偿男方哪些?男方的妹妹接绍认识的,女方同男方定亲后相处了3年,13年10月份国庆结婚的 没领证。2人也没发生性,现在女方想同男方分手,需要赔偿男方吗?

2019-03-06 21:51: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手要钱的情况涉及很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分手要钱的情况要区别对待,有无同居关系或借贷关系。有同居关系的按同居析产关系处理,有借贷关系的,按一般借贷关系处理。
    那么,如何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同居期间共同债务、共同债权按照同居者的共同债务、债权对待,但并没有对何为同居期间共同债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解释。按照法律精神,只有在同居期间为了共同生产、生活的目的而形成的债务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是为了共同生产、生活的目的而形成的债务就都是共同债务,而是指只有为共同生产、生活目的所必需形成的债务才是共同债务。
    同居者之间对外担保在二人分手后发生纠纷也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但人们对保证的法律认识并不完全。从法律层面上讲,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在一般保证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17条第2款)。
    在连带责任保证情况下,保证人不享有上述先诉抗辩权。无论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在履行了保证义务后都依法享有对被保证人追偿的权利。
  • 领结婚证后再买房,离婚后如何分割房产?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 1、非法同居目前不受法律处罚。非法不等于违法,非法同居只是不受法律保护。
    2、法律上是允许的,只要同居三年以上的就是事实婚姻!不管有无结婚手续
    3、在充分尊重个人恋爱自由的当代社会,男女双方只要情投意合,并且都 没有配偶,法律不会干涉他们的同居行为,因此未婚同居不违法。
    但如果一方或双方已经有了配偶,双方同居显然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重婚罪,受到法律制裁。
    为了得到稳定、完全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还是应当尽早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为,虽然未婚同居不是违法行为,但同样也不算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此,如果日后双方分手,在财产、子女等方面发生纠纷,处理起来会比较麻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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