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7年3月签的租房合同,期限两年,今年3月份房东违约要终止合同,限20天搬出,在搬出的前一天我让让房东出面交接,但房东委托中介出面交接完成,交接过程中我没有告知对方水费没交,今天他把水费单子发给我让我去补交,并出言恐吓,请问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9-03-07 01:34: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前期物业委托合同是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委托物业公司对前期物业进行服务的同时,物业公司要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虽然该合同是地产公司与物业公司签定的,但对于业主来说一样有约束权利,在法律效力上没有什么区别。
    这一点在物业管理法规上已经明确。因此,如果业主不交管理费物业公司可以按照这个起诉。
  •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是什么意思?法人的终止,也称法人的消灭,是指法人资格的消灭,即法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和法律上的人格,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状态。 就是在法人登记部门注销。
    举个例子来说就是:项目经理作为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当企业法人解散时,该代理关系就终止了。
  • 委托书一般根据委托事项的性质,确定有效时间。
      根据表见代理原理,如果长年累月胡委托某一个人办理同样的事情,只要委托方没有书面通知相对方,这个委托视为长期有效。
    1、委托授权书里都会写明有效期的,像身份证一样,逾期则无效;

      
    2、委托授权书里都会有注明:(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
  • 中介违约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介单方毁约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是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金的支付需要以实际损失为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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