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案情是这样的:在我们结婚前,我老公出资买了一套2居,没有贷款的,当时房本的名字写了我的名字,婚前我写过保证答应04年10月份前过户给他的,但是后来结婚了也没办理过户。结婚后我们有了小孩又买了2套小户型做投资,还买了车。去年我认识了一个朋友他对我特别好,时间长了,我们就有些出格。后来被丈夫发现了,他现在要离婚。我没同意。请问: 如果离婚我们财产怎么分割? 我的要求是婚前的给他,婚后的都归我可以吗? 这个第一房子是我的吗?好多律师说第一套房子可以判给我,也有的说给他 我糊涂了。

离婚
2018-07-27 07:3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子,并且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那么所购买的房子就属于其婚前的个人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除非买房子的一方在离婚时愿意与另一方分割房子,否则婚前个人购买的房子是不能分割的,因为这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 婚后买房子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共同财产吗?婚后购房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子,双方如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即使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所购房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的名下,该不动产则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