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属已经有遗产分割协议 ,有继承人在国外,已经入籍,没有办法继承权公证,房屋怎么过户

2018-07-27 08:23: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其次,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书”。
      公证时,需要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到公证部门签字同意,包括逝者父母(如果在世)、配偶、所有子女(若有子女先其去世的,由子女的子女到场,子女的子女若为未成年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到场代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胡先生的母亲和哥哥自愿放弃继承权,那在公证部门现场签字时,他们需明确表示放弃。

  • (一)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所系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怕;  
    2、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单位开具;如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提供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况证明;  
    3、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  
    4、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  
    (二)房屋遗产继承过户办理  准备齐以上资料,到房屋所在地房管局提交资料,缴纳房屋遗产税,即可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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