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二手房,对方要求我还按揭贷款,我把钱给买家,他没还贷款,人跑了,怎么办

2019-03-08 19:59: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所购房屋产权不完整,房屋存在欺诈行为都是可以业主拒绝办理按揭的。
    房屋买卖注意问题如下:
    1、房产权是否清晰,房产权是否完整,房产证是否合法真实有效;
    2、房屋结构是否合理,有没有违规建设;
    3、确认房子的物业配置是否完善;
    4、确认房屋现在价值是否符合卖价,可联系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5、购房者若需要贷款买房,需要跟银行确认该房产是否获得银行支持。
  • 买二手房签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的效力,特别是对于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况。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购买二手房可以申请按揭贷款,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身份证件,即具有合法的公民身份;
    2、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同意以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当作银行的抵押物;
    4、所购买的房屋产权应该明晰,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
    5、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
    6、需要在建行开户,并存入足够的首期款;
    7、申请贷款时没有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8、申请人还需具备银行规定的其他事项所要求的条件,否则同样也可能遭拒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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