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老公和朋友帮别人担保贷款600万,两年期限现到期了贷款人不还钱跑了,他有几套房子抵押在银行,现银行也传票起诉了我们,我们的房子也被银行保全了,担保期限到了到时候房子也会被抵押拍卖吗?

抵押担保
2019-03-08 23:58: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但不得短于或等于主债务期限,也不得超过主债务到期后的二年;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
    一、担保法19条规定,对保证方式未约定的,按照连带责任。所以在欠条上签字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按照担保法26条的规定,未约定保证期间,所以是6个月。如果出借人不能证明在2013年6月9日至203年12月8日向担保人催促还款,那么免除保证责任。
  • 房地产抵押贷款根据利息计算和本金偿还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渐进式抵押贷款  这种贷款是在偿还期根据借贷人的收益水平规定合理的、不等的偿还额,或每次还款额相同但还款的时间间隔逐渐变小。计算每分段还款期的还款增加幅度可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2)递减式还款抵押贷款  这是指先固定每个还款期所需偿还的本金,然后以日息计算每期应付的利息。例如在第二个还款期时,从总贷款额中扣除已还的本金,以此作基数来计算本期应付的利息。因此,贷款人应付本息逐期相继减少。  
    (3)定息抵押贷款  这是指金融机构在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时,在整个还款期限内固定抵押贷款利率的做法。这种抵押贷款方法。对借贷人来说,好处是能够准确地测算出他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的支出,但要承担比目前市场利率还要高的抵押利率。这是因为通常金融机构为了减少风险,并不固定整个还款期的利率,只固定一段时间的利率水平。  
    (4)重新协议利率抵押贷款或滚动抵押贷款  这是指抵押贷款在还款期限内每隔3年、4年或5年,允许双方重新协议抵押利率。有些金融机构将这种抵押形式与渐进式抵押贷款相结合加以运用,吸取二者各自的优点。利用渐进式抵押贷款可以减少初期偿还金额,能够促使更多的人利用抵押贷款,而利用重新协议利率抵押贷款可以使贷款人在利率上升后将损失转移给借贷人。但有时会给借贷人造成双重不利的影响,即一方面利率上升增加了借贷人的还款负担,另一方面渐进式抵押贷款又有计划地增加了借贷人的还款额。  此外,还有比例升值贷款,增快还本抵押和可调整利率抵押贷款等形式。;
  • 一般来说,抵押给银行的房子是会法院被拍卖的,但是具体去情况有不同做法,具体如下:
    1,依据我国、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1),由于房子已经抵押向银行贷款,所以当还不上贷款的话该抵押物将会被拍卖,用所得款项清偿银行贷款;
    (2).法院会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
    (3).拍卖前会先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其价值,作为底价(该评估费用先有申请人垫付);
    (4).购买人要先办理拍卖会竟拍资格,一般是预交一部分押金;
    (5).拍卖成交时不能退拍,同时要交纳拍卖费用,一般是5%.成交后持成交单办理过户手续;
    (6).拍卖不成流拍后,会降价(一般10%)再次进行公开拍卖.
    (7).另外,当事人自己参与竟拍也是可以的.
    2,住房抵押贷款,又称按揭,是指:
    (1)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房款项,购房者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购房契约向银行作抵押,
    (2)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
  • 抵押房产担保无效的原因如下:
    1、未经房产所有权人同意,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这样做不但抵押关系无效,而且构成侵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3条规定:“借款人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物的,应当认定抵押无效。”   
    2、未按我国《担保法》要求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我国《担保法》第42条第2项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签订抵押合同后不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   
    3、用于抵押的证件不齐全。房产抵押必须质押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有的当事人只将房产证抵押,未将该房产的土地使用证抵押;或者只在抵押合同中规定以“某某房产作抵押”,而有效房产证件未交抵押权人掌握,致使抵押物失控,造成多头抵押的不良后果。   
    4、未经共有人同意以共有房产作抵押。这样做不仅抵押关系无效,而且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由房产抵押引发侵权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