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一个私人小厂里上班的没签合同的,从2017年6月28号到2018年4月29号,老板长期不按时发工资,有时还拖欠,然后我是2018年3月五号跟他说辞职四月底走的,他答应了,然后今天跟他因事争执,让他结工资,他说他他结个屁给我,然后他吧打卡记录拿走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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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被拖欠工资的员工最好是采取以下措施:
1、找老板协商。为节省时间跟精力,建议可以先试试直接找老板协商处理。
2、找劳动部门投诉。投诉时,一般是找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由其责令老板及时支付工资。
3、找
劳动仲裁机构
仲裁。员工被找借口拖欠工资,在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追讨工资,将不受
仲裁时效的限制,一旦离职的话,就要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找法院提起诉讼。
发现经过以上方法都无法拿回工资的,那么员工最后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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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对员工进行补偿:[5]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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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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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补缴社保.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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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