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拆迁如何得到相应的补偿!现在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子是否与有建房证的房子一样!

2019-03-11 06:17: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次动迁一般情况下补偿标准会与第一次差不多,即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因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所以这部分补偿一般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补偿是基于村民对房屋所有权的丧失产生的,在宅基地被征收过后,房屋补偿会直接发放给个人。
    并且村民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村民没有其他宅基地,村集体需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因此在二次动迁中是不会重新分配宅基地的,这一点需要大家注意,这部分的补偿依据各地补偿方案和标准的不同会有差异,需要各位自行查询本地政府给出的方案。
  • 宅基地,房子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宅基地上房屋拆迁的,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对于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
    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对于房屋安置的,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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