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股份制外贸公司,经常没有商量余地的加班,不顾是休息天或法定假都得以后也没有补休,也没加班工资。

2018-07-27 12:48: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加班费的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
    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
    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

    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 1、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2、加班费的发放额按照工资基数核算,国家规定的加班费:一般情况是工资的150%,双休日加班是工资的200%,国定假日加班是工资的300%。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用人单位不能加班费和补休二选一。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三)项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不低于工资300%支付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是指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日。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国务院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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