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厂子在倒闭中,我怀孕没法工作了,他们说不能办离职,只能办辞职,可是我第一天辞职,第二天就放假了,这个该怎么办

2019-03-12 18:2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怀孕要辞职很不合算,损失太大,具体理由如下:
    一是,辞职以后你就不能再享受生育保险了,因为生育保险没有个人账户,是单位统一办理的,辞职后就自动丧失。如果单位没有办理生育保险,按规定要由单位按生育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所有费用,辞职了单位自然也就免除了责任。
    二是,按规定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能按缺勤处理。
    三是,因为怀孕辞职,属于个人原因,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必须提前30天通知单位,单位还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是,按规定可以要求单位给予安排较轻松的工作,确保你的身心健康。
  •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国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是指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 3869-83)中规定的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 。
    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是以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的,劳动强度指数是由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 间率、平均能量代谢率两个因素构成的。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反之, 体力劳动强度就越小。
    标准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Ⅰ级;大于15, 小于20,为Ⅱ级;大于20,小于25,为Ⅲ级;大于25,为Ⅳ级。若需了解某工种劳动强度的 大小,可请当地劳动部门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实地测量和计算。
  •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不能离职,是不合法的该条合同约定也是无效的。
    劳动者离职有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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