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4年2月17日来公司上班,公司2015年2月给我交社保,但是至今未签合同,公司没跟我签合同也可以给我交社保?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得到双倍工资差额补偿吗?可以拿到哪几个月的补偿?

仲裁
2019-03-12 18:44: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 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且视用工满一年之日已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属于支付双倍工资补偿的情形而用人单位不予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是维权方式,是否可以拿到工资,要看是不是应当给工资、证据情况、用人单位是否有支付能力等等属于事实判断问题,无法做出准确答复。
    要想拿回劳动者自己的工资,协商最快,协商以后马上可以履行, 如果仲裁,时间在6个月到14个月不等,劳动者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那么裁决书下达之日起,公司必须支付工资。
    不然,劳动者在裁决书下达15天内,上诉法院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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