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后,我的户口随着母亲迁走了,现在父亲可以将其宅基地和房屋赠与给我吗?

离婚
2018-07-27 15:0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获得房产,看当初过户时是怎样的情况,买卖合同获得的,应该是共同财产,如果是赠与,按赠与合同约定,约定赠与归个人的,是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约定房子单独只赠与给一方的话,一般为共同财产。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父母赠与的房屋如何处分的问题,局提解答如下:一,婚后父母的赠与,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或写明受赠人,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待。
    二,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配为原则。
    三,如果一方获得所有权,则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房屋现价值的一半价值。
  • 关于婚后父母赠与财产分割的问题: 从你的情况来看,你父母为你们购置房屋出资是在你们结婚后,且当时没有明确表示这10万元购房款是赠与给你的。因此,这10万元应视为你跟你丈夫的共同财产。不过如果你能能收集到你丈夫有外遇的证据,证明他对婚姻的破裂有过错,那么你就可以作为无过错的女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可以享受优待的。 法律条款:根据《婚姻法》第
    17、18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继期间因赠与所得的财产,只要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便应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 》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