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村要拆迁了,我想在我们村另外一家的宅基地上盖房子(他不想盖),我们商议好等到房子拆迁后,除过工钱外赔偿款两家平分,这个协议违法么??

2019-03-14 06:58: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土地证是土地拥有权的一个象征。一般是要有土地证为好。以防万一嘛虽然现在土地证的作用几乎很小,但不保住那天一下子土地证的作用就大咯呢而且需要注意的是没有土地证和没有办理土地证是两回事情。没有办理的话是可以办理的,没有的话那么就真的没有了。如果不是两证合一或者三证合一的房子的话,从私人手里购买的话很容易买到小产权房,这一点需要注意。所以说没有土地证还是不怎么把稳虽然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但是对于买房的话还是小心驶得万年船。
    1、有房产证、土地证的话是最好的,而这就是所谓的两证合一,而三证合一就是房产证、土地证、契税证、而三证或者两证都拥有的房子价格方面就自然会高些。
    2、土地证对于现在的政策的话印象不是很大,知识对开发商比较有用,一般一栋房的话都有一个总的土地证。很少情况会说没有土地证的,绝大多数是没有办理而已。补办就可以了。
    3、小产权房的话和没有土地证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应该区分开。
  •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6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 宅基地实行审批制度,包括以后随时重新审批,转让宅基地是违法行为,在法律上根本没有取得宅基地。依法使用宅基地的三个基本规定是,
    1.是本村群众
    2.批准后符合一户一地政策
    3.宅基地符合规划,违反前两条的任何一条都不是合法使用,相反会符合收回规定,政府就要执行收回规定,当然与补偿也就没有关系了。拆迁的时候政府会重新审批一遍,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会依法处理,处理后有审批资格的还是继续审批,即审查是否符合使用规定,符合规定的有补偿,不知道你们家是否符合。另外就是就怕工作人员故意刁难你们家,符合规定也不补偿,那样也属于后果自负,怨你们家不早点补办手续。不过国家的原则是不能让人无家可归,最后他们还得安置你们
  • 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过程中十分重要的协议,如果发生拆迁纠纷,那么拆迁补偿协议就是您依靠法律维权的主要依据。可是,如果拆迁补偿协议丢失怎么办呢?详情请见下文。拆迁补偿协议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
    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
    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拆迁协议丢失怎么办也不是没有办法。
    拆迁补偿协议通常是一式四份,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公司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即拆迁办)各持一份。如果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不幸遗失,可以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用复印一份(注意:复印后要盖章,不盖章的没有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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