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XX机加工厂开除了??多久可以拿到工资??没有合同

2019-03-14 15:41: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来说,碰到这种情况,可以参照以下方式维权:
    1、首先同单位协商解决,这样最快;
    2、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单位又拖欠工资不发,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3、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因此你可以主张你工作了20多天班的工资第二,用人单位扣押你的工资的,你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主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有规定,迟到可以辞退的,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辞退,你还可以主张违法辞退的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三,你还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限期支付工资,限期不支付的,可以要求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第四,准备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明劳动关系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单据,工作证等)必要时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资,仲裁时,不要承认迟到的事实
  • 一般工伤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

    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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