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55岁的女人还在工厂上班,并且有合同,现在在厂里受伤了。怎么赔偿?

2019-03-14 21:04: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工厂干活时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工厂)要求工伤损害赔偿。赔偿费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标准各地都有差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需要单位在一个月内给你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给你申请,你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然后做劳动能力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级别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单位没有给你加入工伤保险,所有开支由单位承担,包括你的停工假期期间的工资和医疗费、护理费、工伤保险待遇等。如果单位拒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时,会公告通知各个债权人(你也是属于应取得补偿金的债权人),确认债务情况后会制定清算方案(偿债方案);如果公司资产大于负债,则所有债务都会被清偿;如果公司资产小于负债,则必定有部分债务得不到清偿;具体清偿时法律规定了优先顺序,非优先的则平均受偿;一般来讲,涉及员工补偿部分应属于优先受偿部分。
  • 关于上班受伤的赔偿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工伤认定,等病情稳定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结果,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
    一般来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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