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租赁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本合同到期后,在租赁期届满前7天内,乙方不续租的,必须向甲方说明,默认续签半年。如果默认续租半年,我想问问他是否应该再次与我签订合同

2022-02-20 12:19: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商一致的,都可以提前续签。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也应该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
    千万不要以为“双方都没意见,只要继续自动履行即可,不需要任何手续。”如果没有正式的确认,双方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没问题,但是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却变成了不定期的了。也就在到期之后自动履行的期间,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关系
  • 如果商业合同中没有约定默认继续,则不能继续。但是如果双方均继续履行,则该合同转化为不定期合同,即此时双方均可随时向对方提出终止合同。若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续签,但是还一直在工作,则双方形成新的劳动关系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不想再继续续签合同,不愿续签的那一方应当提前向对方告知并约定后续交接事宜;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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