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借款人跑了。在其他银行的按揭住宅,起诉后,我们银行有权利分割吗?起诉后担保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怎么办?担保人也只有一套按揭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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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借款人逃跑不构成
诈骗罪,属于
经济纠纷。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
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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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进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和解协议,解决纠纷。债权人可以告诉担保人,其是应该履行担保责任的,否则将会被告上法院,胜诉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强制执行其财产来受偿。
债权人协商时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合理合法追偿。
2、若担保人确实不愿意履行担保责任的,权人应及时收集相关
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代为还本付息、支付
违约金等费用。
3、在法院判决债权人胜诉后,担保人仍然不愿意履行担保责任,债权人应该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行划扣担保人银行存款,
拍卖、变卖担保人财产等方式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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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
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第三,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权利。
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偿权的,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
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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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