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租了这所房子快十个月了。有一天,它在半夜漏水,造成楼下天花板和木地板的损坏。人们发现水龙头下的管子断了。现在房东要我赔偿。我不知道如何区分这种责任?这个水龙头的质量应该很差,因为我租了房子顶部的阁楼。每月租金只有201个月。我通常刷牙和洗脸。现在我要付一万多元的赔偿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通常会非常小心地使用东西。我没有打破水龙头。我只是正常使用。我觉得很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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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求房东出面解决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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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你可以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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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与房东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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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间一般房东有义务维修房屋。房东对承租房的安全维护有义务,并且对于房屋中的使用物品因自然损害或者是
合同约定由房东负责的物品有修缮的义务。当事人签订的
租赁合同有约定就按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的情况,如果房屋是自然损耗导致漏水是房东负责,如果是承租人的原因导致房屋漏水就由承租人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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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