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男性。婚前我有300亩地。现在丈夫和妻子要离婚了。土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2022-02-26 12:0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得到的土地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等
  • 夫妻一方的土地补偿费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不一定属于共有财产,要根据根据得到使用权的者时间是否为婚姻存续期间来判断。首先,要明确土地只属于国家所有。农村按每人所分得的土地属于国家财产,不属于个人财产。农村土地是集体土地,个人只有使用权。
    婚姻存续阶段,共同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所得或者集成所得都是个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