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毕业前,我与所在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但后来我进入医院并与医院签订了合同。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只能要求支付招聘费和培训费。目前的情况是,我在培训开始前就辞职了,然后医院要求我按照三方规定的赔偿金进行赔偿。我必须赔偿吗?赔偿金额必须与第三方的金额一致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2-27 09:1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用人单位和员工约定的服务期合法有效,员工离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况下才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服务期合法有效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出资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该专项培训有别于一般的岗前培训和普通业务培训,其是指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满足特殊岗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的专业操作技能及专业知识培训,其内容往往指专业技能及专业知识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除了竞业条款或者培训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劳动者违约的,需要依法支付对应的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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