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来公司4年了,以前有劳动合同,今年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合同,工资发放都是打卡,但是发放工资的账户不是公司的账户,也没有写的是工资,我可以拿以前的合同和公司给我的银行卡转账信息说明这个转账账户就是公司给我发的工资吗?进而证明我和公司今年存在劳动关系,我这个说法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3-16 08:42: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劳动合同也不要紧,你如果有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请立即去法院起诉。不然超过时间,劳动仲裁就会产生法律效力。
  •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事实上事实上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用人单位为其提供劳动报酬而形成的关系。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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