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谁来承担损失我的新房子没有翻修过,家里的水管和电力也没有修改过。由于无人居住,今年10月10日天气温暖。我们不知道暖气泄漏,淹没了楼下的房子。楼下的主人要求我赔偿损失合理吗?我们真的应该赔偿楼下的损失吗?

2022-02-28 11:1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要求赔偿。民法总则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是楼上住房装修造成楼下住户房屋出现裂缝的,楼下住户可以要求装修方进行赔偿,或者是修复出现裂纹的墙体。具体索赔经额,这种也是要根据民事法律相关规定,那么也就可以依照楼下住户所受到的损失额度来进行赔偿
  • 首先要确认是谁的责任,如果漏水的水管水阀是因为使用不当坏得,则是租户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因为年久没换而漏水的或者是相关的房屋防漏没有做好。则是房主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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