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馆里,老板用同样的东西买了75元。我用同样的东西买了65元。然后我给了老板72元,吃了中间的差价。两个月后,老板发现很多东西的价差都在800元以上。我说3000元的工资应该付给你。不要付钱。老板辞职了。我得去警察局报到。我该怎么办
-
-
-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可以先与老板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投诉;或者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实在不行,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工资。具体何种方式最为有效管辖还是要看当事人个人的意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