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该公司因业务问题而裁员。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四年。之前,公司的工作人员跟我谈过离职的事,然后安排我转岗。我也同意。然而,我不了解新职位的工作。到达新职位后没有薪金调整。现在这个职位经常要加班,我经常在周末加班。工作时间比公司正常工作时间长得多。加班没有经济补偿。如果公司因为我不能胜任新职位而要求我离开公司,我能得到补偿吗。或者我是否有权要求辞职和经济补偿。

2022-03-01 12:45: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可以任意安排员工加班吗: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安排劳动者加班
  • 加班的前提是员工同意。《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为加班需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只有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
    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无权强行要求员工加班。休息权是法定的权利,任何人非依法定程序不可剥夺。所以拒绝加班单位不能无故辞退
  •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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