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只休了4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发了800多的工资,现在生育保险报销了13000多?公司只给我发1800多,请问合法不

妇幼权益
2019-03-16 13:09: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产假工资规定如下: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的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
    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 一、时间:生育后1个月内上报报销资料,3个月左右进行报销报销;  
    二、节育手术费用(产生后及时送交相关票据和证明进行报销);  
    三、生育报销需要的资料:  
    1、填写《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  
    2、生育费用发票—原件;  
    3、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  
    4、长期医嘱单(复印件);  
    5、临时医嘱单(复印件);  
    6、住院花费一日清单(复印件);  
    7、病历:初诊记录(复印件)、复诊记录(复印件)、分娩记录摘要(复印件)、有医师签名单页(复印件);  
    8、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9、结婚证(复印件);  
    10、诊断证明书存根(复印件);  
    11、生殖健康服务册首页(复印件)----准生证;  
    12、出生证(复印件);  附:  
    1、男职工配偶享受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和属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职工证明;  
    2、填报资料均需附上诊断证明(上环、取环、人流、宫外孕);  
    3、宫外孕还需附上门诊病历本(原件);  
    4、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还须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2、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3、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