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公司签订了一份无限期合同,现在我不想继续了。与公司协商终止合同或仲裁。有补偿吗

2022-03-01 17:5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终止没有补偿,只有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续约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不定期合同被解除有补偿。劳动者与企业签订不定期合同的,解除其劳动合同不算违反劳动法,但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给予相应的补偿,是违反劳动合同法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第
    (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47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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